68個無人領養的被遺棄兒童 保良局:請接納家境複雜的孩子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7/07/07 20:00

最後更新: 2017/07/10 11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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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前重返娛樂圈的陳松伶在探訪殘障孤兒後計劃領養小孩,名人愛心領養感動社會,但在現實世界中,有些被遺棄的孩子一直等不到一個家,因為他們都來自較複雜的家庭,或是身體殘障,而領養者往往都想領養一個健全又清白的孩子。保良局指,去年本港就有68名被遺棄兒童在等領養。

出生後被拋棄的孩子,由社署和3間本地組織提供領養服務,保良局是其中之一;去年本港就有182名小孩被領養。

不過本港去年底仍有68名兒童待領養,當中沒有身心健康者,大部分是殘障,佔了40人;亦有6人來自較複雜家庭,例如親生父母曾吸毒;其餘則包括健康有問題,又或已經3歲或以上。

保良局領養服務組主任錢倩君指,待領養的兒童中,沒有身心健康者,原因是這類孩子一般都很快被領養,毋須等待。

錢解釋,現時社會對單親媽媽的接受程度高了,女性亦有工作能力,單親照顧小孩沒有像幾十年前困難,故開放准許單親領養,健康又背境清白的孩子被領養的機會更高,數字比以前少。

至於等待領養的孩子,往往都是背景比較複雜。錢指,本地家長領養時通常選擇年幼、健康,及背景清白的小朋友;但現時社會較複雜,等待領養的不是這些小朋友。她說:

生父母家庭與以前不同,以往可能是兩小無猜,不小心懷孕把孩子送來保良局;但現在,來的爸爸媽媽都可能是毒品影響或是精神健康有問題,小朋友的家庭背景比以前複雜。

錢指,背境有異不代表這類小朋友發展會差,可能只是在某些情況下需要協助,例如若生父母曾吸毒,小朋友可能要經過戒毒治療,建議申請領養家長可檢視自己的能力、精神、時間,及自己的接受程度。

至於大部分待領養的兒童是健康有問題或殘障,錢倩君提醒:

就算自己親生都不能一定保證未來一定健康。多數家長想領養0-18個月的小孩,但例如發展遲緩也要到3歲才發現。你要接受遲些就算出了甚麼狀況,你也要待他像親生的兒子一樣,願意一生一世照顧他。

保良局領養服務組主任錢倩君(左)指,被遺棄兒童很需要一個家,對他們的成長有很大幫助。右為保良局綜合家庭服務協調主任 (家庭及兒童福利) 屈佩蓮。(陳國峰攝)

現時大部份等待領養的兒童都在2歲以下,因小孩記憶尚未深刻,容易建立關係,對孩子和領養家庭最好。但也有些兒童因不同原因而受阻,例如生父母生完就失蹤、坐監、或有精神疾病 。

錢倩君解釋,親生父母失蹤又沒有簽紙放棄撫養權,要為小朋友啟動領養程序需要很多工作,例如登報證明完全找不到生父母等,才或上法庭為小朋友申請領養。

有的失蹤了一年,又突然出現,然後又失蹤,等等下可能小朋友都5、6歲了。

保良局綜合家庭服務協調主任 (家庭及兒童福利) 屈佩蓮指,年紀較大的兒童不代表不適合領養,但挑戰較多,因為他們已經有認知,懂得抗拒,領養父母需要裝備自己應對孩子的行為情緒問題。

錢倩君指,被領養的小朋友有時會比較自卑,會認為是否自己比較差,令父母放棄自己?保良局會為領養家長提供工作坊,例如如何建立依附關係。她說:

不是小朋友慘而要被領養,小朋友也帶了很多歡樂給領養家庭,希望社會人士明白,領養不是單向的幫助小朋友,而是雙向的。

錢倩君強調,一個穩定的家庭對兒童成長影響甚大,待領養兒童常住在院舍或寄養家庭,不會有人日日教他生字和說話,話說能力比同齡小朋友差,有些甚至會被確診為語言發展遲緩,但有些被領養的兒童,2個月後已突飛猛進。

有些甚至識了100個英文生字,而且不只一個案,你就發現一個穩定的家庭對小朋友真的好緊要。

保良局數據顯示,一般申請領養的家庭,年齡由30到尾左右至40,多數比較穩定。大部份也沒有自己的小朋友,本地領養的情況,多數也是不育。錢倩君強調:

保良局不是為家長找小朋友,而是為小朋友找最適合、長遠可以依附情感的一個家。

程序上,一對夫婦或是單身人士有興趣做領養家庭,可接觸相關機構與家庭作評估,適合的領養家庭,可與待領養的小孩配對。配對時間不一定,理念是為小朋友找最適合、永久的家。

配對後,有最少6個月的試住期讓小朋友同家庭適悉,期間每月社工也會做家訪。若一切順利,領養家庭需上法庭申請如出世紙的「領養紙」給小朋友。錢倩君提醒:

領養是一生一世的承諾,有法律程序正式與小朋友成為一家人,與親生小朋友沒有分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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